一、項目背景
安吉靈峰旅游度假區管委會(以下簡稱“靈峰管委會”或“管委會“)為了緩解安吉縣財政壓力,根據國家的政策精神,積極探索采取PPP模式吸引社會資本參與項目的投資、建設、運營,充分發揮政府和社會資本各自優勢,合理設置項目合作期,降低政府年度直接投資壓力,最終提高市政設施公共服務的質量和效率。
二、項目咨詢內容
靈峰管委會與項目公司簽訂的《安吉靈峰度假區PPP項目合同》約定本項目的合作內容包括:
(1)在項目建設期間,項目公司負責本次招標范圍內各項目的投融資以及建設。
(2)在項目運營期間,項目公司負責運營和維護招標范圍內所有項目,并通過收取可用性服務費以及運維績效服務費等方式取得收入用于支付經營成本、歸還債務本息并獲取合理投資回報。
(3)運營期期滿后,項目公司將所有項目設施完好無償移交給安吉縣政府指定的機構。
本項目合作期限為10年,其中建設期2年,運營維護期8年。運營維護期的計算方式采用項目整體打包方式,即不區分具體項目,所有項目的運營維護期自最后一個項目竣工驗收并投入正式運營之日起開始計算,至滿8年之日止。PPP合作期限屆滿后,所有項目統一移交給政府指定的接收機構。
三、項目咨詢成效
本項目采取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PPP)模式,積極引入社會資本參與安吉縣基礎設施的投融資、建設和運營維護。
1、項目符合國務院、財政部、國家發改委鼓勵采取PPP模式進行建設的重點領域,有利于加強本縣市政基礎設施建設、促進政府職能加快轉變、完善財政投入及管理方式、充分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作用。
2、采取PPP模式有利于解決當前本縣建設資金緊張的壓力。隨著國家全面加強地方政府性債務和地方政府融資平臺管理,迫切需要創新市政基礎設施的投融資機制。采取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PPP)模式,不僅能拓寬融資渠道,解決市政基礎設施建設資金緊張的問題,而且提高了政府建設市政基礎設施的效率,降低了政府承擔的風險。
3、有利于推進本縣市政基礎設施市場化運作。引入市場競爭機制,不僅能吸收社會資本先進的管理經驗,而且能有效提高項目經營水平,降低運營成本,提高服務水平和質量。
本項目采取PPP模式具有較好的政策、組織、資金和經驗支撐,為本項目的成功運作奠定了堅實的基礎。